新年假期第一天,愛咪過的相當充實愉快,做完推拿、吃了高玉、看過車展、買好禮物,當我們大包小包的回到林口時已經十一點多了,睡覺前僅剩不多的時間,愛咪習慣性的上網、收信,結果看到Gmail信箱裡一封來自「和民 居食屋」的回應,當下想寫的食記、遊記通通拋諸腦後,看著mail思索著,該不該把來往信件公開才好。
新開張的「和民」因為有不成文的禁止拍攝規定,所以在食記張貼出來後,有人質疑愛咪公開相片的恰當性。當時我並沒有想太多,只是覺得自己付錢買的東西位什麼不能拍、不能貼,當下我當然也可以跟制止我的服務生據理力爭,不過那時候愛咪該拍的都拍了,也不想破壞用餐氣氛,所以就沒開口爭取了。
被質疑恰當性後,愛咪將相片的連結拿掉,並且去信詢問。後來收到和民的回覆郵件,心頭這棵大石才算放下..
我可以把網友的留言刪掉、隱藏掉當作沒這回事情發生過;也可以把相片拿掉、食記關掉,以逃避不回應的方式處理,但是這兩者都不是我的作風。沉不住氣真是我的罩門-_-|||
關於我的”攝影原則”只有一個,那就是不打擾其他客人,所以關閃光是基本的禮貌,這也是相機手持穩定度大考驗的時候…
除非店家在菜單、入口處有禁止攝影的標誌、告示,不然愛咪基本上不主動詢問是否可以食物攝影,因為解釋太多只會顯得矯情,愛咪希望自己被當作普通消費者看待,希望相機快門掌握到的是”一般表現”就好。
如果沒有明顯告示,拍到一半被卻制止而未拍的道數蠻多時,愛咪會表明來意請對方允諾,餐廳如果堅持不給拍的話,那就收起相機好好吃飯吧!畢竟上餐廳的主要目的是享受美食而不是網誌取材。
總而言之,希望大家不要為了拍照的事情破壞了食慾才好,就醬子!
<延伸閱讀>
2005.12.29 [筆記] 雙人晚餐 和民居食屋
新開張的「和民」因為有不成文的禁止拍攝規定,所以在食記張貼出來後,有人質疑愛咪公開相片的恰當性。當時我並沒有想太多,只是覺得自己付錢買的東西位什麼不能拍、不能貼,當下我當然也可以跟制止我的服務生據理力爭,不過那時候愛咪該拍的都拍了,也不想破壞用餐氣氛,所以就沒開口爭取了。
被質疑恰當性後,愛咪將相片的連結拿掉,並且去信詢問。後來收到和民的回覆郵件,心頭這棵大石才算放下..
我可以把網友的留言刪掉、隱藏掉當作沒這回事情發生過;也可以把相片拿掉、食記關掉,以逃避不回應的方式處理,但是這兩者都不是我的作風。沉不住氣真是我的罩門-_-|||
關於我的”攝影原則”只有一個,那就是不打擾其他客人,所以關閃光是基本的禮貌,這也是相機手持穩定度大考驗的時候…
除非店家在菜單、入口處有禁止攝影的標誌、告示,不然愛咪基本上不主動詢問是否可以食物攝影,因為解釋太多只會顯得矯情,愛咪希望自己被當作普通消費者看待,希望相機快門掌握到的是”一般表現”就好。
如果沒有明顯告示,拍到一半被卻制止而未拍的道數蠻多時,愛咪會表明來意請對方允諾,餐廳如果堅持不給拍的話,那就收起相機好好吃飯吧!畢竟上餐廳的主要目的是享受美食而不是網誌取材。
總而言之,希望大家不要為了拍照的事情破壞了食慾才好,就醬子!
<延伸閱讀>
2005.12.29 [筆記] 雙人晚餐 和民居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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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耶!!
我好喜歡看愛咪的食記 照片都拍的很好 看起來都好好吃喔
To:愛咪 根據敝人每天經過和民兩次的實地觀察 他的確在一樓的入口處有禁止攝影的圖樣
我覺得如果用商業SPY當藉口有點可笑, 就算對方拷貝了裝潢或菜色那又如何, 之前打工餐廳的老闆娘跟我說過:「餐點的味道是模仿不來的,只有對自己沒信心的 餐廳才會禁止顧客拍照。」 我也曾在愛咪踩到地雷的洋食館被拒拍照,店長給我的理由是餐點有版權。?.?
硬體可以模仿! 軟體呢? 我想餐飲業當中,人才才是重要的! 呼應SylviaSylvia所說"餐點的味道是模仿不來的"
哈哈! 我跟妳一樣也是常沉不氣地去問東問西的 還好到目前為止還沒踢到鐵板 對於可不可以拍照一事我覺得見人見智 不過就算是可以拍照, 我也是像妳一樣一定把閃光燈給關掉 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呀! 妳要繼續妳的食記及遊記喔! 到時我跟老公回台灣的話還要請妳提供意見呢! 加油! Happy New Year! 西班牙小婦人
我想長久看著Amy寫食記、遊記的人, 若能仔細觀察, 必能發現她一向都是十分尊重店家的, 但對於自己的權益也會積極爭取~ 我倒覺得這是用心、負責的寫網誌的態度! 反倒是一些「過客」的「仗義執言」令人挺不舒服的呢! Amy這樣的處理程序很慎重, 總算解決得這樣的疑惑,食客和店家相互尊重, 能溝通清楚是再好不過了,有心人無心人的留言就當作是提醒好了,唉~ 我想,和愛咪有相同堅持的人會懂得的,支持愛咪唷! Happy New Year... ^^
to lynn0109: 拍的"看起來"好吃並不難! 採光角度注意ㄧ下 回來用數位暗房調整就更完美了:P to amg2516: 真的有阿? 小眼睛愛咪沒看到 -_-||| 下回我很想拍的話會記得先取得店家同意的 to SylviaSylvia: 在開幕當初怕有SPY來探聽拒絕攝影倒是說得過去(單就裝潢佈置) 不過就像你講的,有信心不怕來比較 除非廚師非常堅持自己的創作只給付錢的客人當下吃 那還是要給予尊重:P 餐點版權喔! 要請熟知法律的人來解答了吧! to 魔力森: 好的人才往往都會留不住 應該只有owner chef開的店品質維持較穩定 不然就只有集團餐廳,食物製程都規格化才行吧!:p to avenchen: 如果我是餐廳老闆 一定熱烈歡迎大家拍照 客人拍的高興吃的盡興 回門率也會高吧! 謝謝你的鼓勵 愛咪會加油的 回台灣需要我幫忙的地方也請別客氣~ to Boo: 謝謝你的回應跟鼓勵 (淚..) 能跟大家分享是很快樂的事情 愛咪盡量不讓自己的情緒去影響事物的客觀性 我也還在學習成長的路上 任何意見我都會虛心接受的 過客也好 熟客也好 大家盡興就好 我會加油的~ to Kiki Miao: 謝謝你的鼓勵 也很高興我的拙作能在國民外交上小有貢獻 我會繼續努力 將台灣美食文化美好的一面發表上來
我也是每次拍照一定會把閃光燈關掉 畢竟也不要照成他人的的不便 但是對於不給拍照的店家 心中都會有三條線 如果怕別人模彷 我想只要有心想模彷 應該吃過一次就會知道調味如何了 根本不需看圖說故事
真是沒有標準可言,累 終於又把和民食記放上來了,沒有照片的食記,就像少了點什麼呢
愛咪 祝妳們新年快樂^^
Dear AMY : 祝你新年快樂唷!~~!
關於食物攝影問題 您之前的一篇食記高雄的"巴特農"餐廳 我有詢問過妳是否可拍照之事 可是您沒回覆(後來巴特農經理也在妳留言版留言了) 見到您處理食記攝影認真的態度 給您大大鼓勵鼓勵 祝福妳與妳的達令 2006年 天天幸福 天天快樂
愛咪最近兩篇〈含前一篇地雷論〉 都切中我們這些愛寫食記的人的心理 的確遇到想報導的美食又無法拍照時 心中是會很遺憾的 這種事在南台灣的高雄我也有遇到 當然我是可以據理力爭 畢竟我只拍自己付錢買來的食物總可以吧 但我很同意愛咪後面的話 “畢竟上餐廳的主要目的是享受美食而不是網誌取材” 遇到面有難色無法同意的店家 我還是乖乖收起相機 換個角度想 難得可以不必忙著拍照 回復正常單純享受美食的心情 也未嘗不可
因為怕有商業間諜而不允許攝影,我覺得是欲蓋彌彰的此地無銀三百兩。對方有心 仿製,自然會親自走上好幾回,細細觀察,慢慢咀嚼品味,根本不需相機或攝影器 材的表面輔助。 我向來在室內都不打閃光燈,是為了尊重那是一個共享的公共空間。我也有我享受 生活的權利,拍照的權利,並非只有食物長相有權利。
不然有沒有那種標示 可以註明 請勿開閃光燈拍照的 雖然這是到餐廳拍照的基本禮貌.. 不過這種註明好像不一定有效 不然海生館的海底隧道就不會有此起彼落的閃光啦 不然就是有人不會調整相機設定 通常都是變成自動閃光
其實像Amy能拍得這麼美的相片反而是店家最棒的宣傳吧。店家應該是求之不得 吧... 像Amy這麼高人氣的部落格不多啦。
和民原本並沒有在1樓入口處設禁止攝影的招牌,是前陣子. 而且我覺得台灣的菜單在擺設上拍照的印刷..等質感,和日本的差很多. 我也遇過被服務生說過不准拍照的事發生,我也都不用閃光燈在餐廳拍照. 我覺得現在不准拍照的店家,台北在比率高過東京.
前幾天和瓜妹去燦鳥吃飯時才被唸說不能拍菜單 可是我手已經按在快門上 就按下去了^^" 就當給自己記憶菜名用,不敢拿出來貼啦:P
和民的服務人員讓人印象深刻 晚上10點多 都還很有朝氣 這種企業文化滿讓人感動 料理整體算不錯 冰啤酒最讚 菜份量雖少 但是當下酒菜 很不賴 算是我最欣賞的餐廳ㄓ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