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d on 2007/05/31 23:40 **

謝謝大家對這件事情的關心。

文中提及的九十餘篇侵權文章在愛咪主動告知站方及當事人L同學後已經全數刪除。愛咪當天把申訴文張貼在論壇問答區上後,也發了通訊息給該論壇的指導老師,希望他能教導學生正確的網路使用觀念,諸如網路禮儀以及尊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L同學在愛咪舉發後有留言、寄信前來道歉,雖是亡羊補牢,但勇於承擔錯誤總是好的。說了不計較的,這件事情就到此為止。希望L同學有記取教訓,也希望這種烏煙瘴氣的事情再也不會發生了。

沒氣了! 請不要擔心,還是會開心的跟大家分享生活中的美好事物!


這種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彷彿宿疾似的,久久就會出現一次擾人心靜。

今天早上看到網友好心來報,隸屬於X科大的某個討論區出現愛咪的文章。連結過去查看,果不其然是自己的東西。只不過文章內容經過刪減、圖片也有微妙差異。

本想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想說如果貼個一兩篇就留言請他移除就好,不追究。結果為了查詢發表者(L同學)的個人資料,愛咪只好註冊登記該論壇。成為會員後利用站內功能把這位L同學的文章都篩選出來看。

看著熟悉的餐廳或菜名,一一點入後發現讓人氣結的事實。

除了刪文、轉貼皆未告知愛咪本人外,食記或食譜中的插圖大多被剪裁過,剪裁的位置不偏不倚就落在愛咪的簽名落款上。也就是說,只要我把Photo by Amykaku字樣寫在相片邊邊上的話,都難逃被裁剪重製的命運。

這件事情真的把我惹生氣了,如果你原封不動的把愛咪的東西搬去外面貼。那我可以善意的認為你是忘了告知而私自轉載本人文章而已。但今天,有人刻意刪文、改圖後再二次發表,那麼佔為己有的意味不是十分濃厚嗎?

大致了解該論壇的運作方式後,愛咪了解發表者是學生,或許是為了交作業而出此下策。愛咪希望對方能夠亡羊補牢把相關文章全數刪除,所以主動展開收集證據的工作。

於是,在茫茫論壇中尋找著屬於我的字句、影像,一一抓圖、存檔留證,然後再將該篇文章的title、網址連同愛咪的原文出處網址一並列表,要來呈報站方處理。

就在這個蒐證的過程中,自己的情緒也起伏不定,從無所謂到生氣、火大、想罵髒話,最後以滿滿的無力感告終,該怎麼說才好? L同學不告而取太多篇文章了。根據我的最後統計有九十餘篇,剪貼網址跟儲存蒐證這兩件事情浪費我太多時間。

期間不禁灰心的想到,這近百篇的文章都是我用心拍攝調整、紀錄撰寫而成,別人只要一個剪貼動作就能帶走,不是很心酸嗎?

低氣壓籠罩的狀態下,登入該論壇把申訴連同相關連結張貼上去。幸運的在晚上回家後看到L同學的來信道歉,對方承諾把出自愛咪網誌的文章全數刪除,這件事情算是有個解決。


實在很不想板起臉孔說這些不愉快,但希望大家能了解。



因為樂於分享,所以一直以來都是不分遠近親疏、沒有條件限制的公開發表文章。如果是因為非商業利益的需要,要引用到愛咪的文字或圖片的話,只要事前告知、確實標明出處以及維持原發表狀態的話,我都很歡迎。

L同學的道歉我收下了,幸好你還有承擔錯誤的勇氣。
沒氣了,文章打完以後。 希望以後再也不會遇上。



PS1:上圖為張貼至該論壇的侵權圖文,原作為2005.12.06發表之 [食記] 商業午餐@拉佩提小酒坊

PS2:標題下的太狠,似乎嚇到一些人。愛咪這裡說的"引用"是指片段擷取文章或圖片的動作,並不是網誌中的引用(Trackback)功能。如果你是看了愛咪的文章而心有所感,特地撰文想要我去瞧瞧的話,從你的網誌發引用通知過來即可,這個就不需事先徵求我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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